書名的競爭之死,談的是現在世界各國幾乎都被知名大企業給壟斷的情況下,所謂的自由市場競爭早已消失無蹤。

或許會覺得有這麼嚴重嗎?事實上就是這麼嚴重,不然去年729日也不會出現四巨頭共同參與一場線上聽證會,極力堅持自己並沒有壟斷市場。(相關新聞在此:科技四巨頭 同台駁斥壟斷)

當這些巨頭壟斷市場,會造成什麼樣的改變,也就是競爭之死這本書想要傳遞的內容。也明明大家早知道這個狀況日益惡化,甚至很難改變,因為這些企業給政治家的政治獻金與遊說團體會強烈影響政府的決策,促使我們就算發現這些企業正在對我們的生活做出怎樣的改變,也無從改變現狀。

不過,只有當多一個人了解這些事情,才能積少成多,因此我們有必要來瞭解這本書探討的競爭之死,對我們所造成的負面影響。

壟斷所造成的惡果

1.工資下滑、所得不均:當大企業支配產業,就等於握有決定給勞工待遇的權力,當那個產業的求職者可以應徵的公司變得寥寥無幾,等於沒有爭取高薪資的權利。

另外書內提到;在矽谷幾家大企業甚至禁止挖腳對方公司的員工,這會造成員工的流動性不易且薪資受到壓迫。另外網路書店亞馬遜成為圖書業的買方壟斷者,是眾家出版商爭相拉攏的大買家,因此握有書籍的訂價權。

2.商品價格上漲:因為企業壟斷這個產業,而自然獲得了訂價權,他們可以自由決定產品價格漲跌,這也是為什麼會有所謂的反托拉斯機構,但可惜的是他們作用並不夠強大。

書內舉例2008年比利時釀酒商英博集團收購美國最大啤酒釀造商後,成為全球第一啤酒商後,立刻調漲產品價格。

3.新創公司與就業機會減少:這是我比較訝異的點,我一直以為現在科技發達且新創公司蓬勃發展,但事實上這些大企業卻聯合起來壓抑這些新創公司的出現,原因無非就是怕自己的產業地位因為這些新創企業而動搖,這也是為什麼2016年美國首次公開上市案僅74件,相較於1990年代,每年平均426件,這是偌大的美國極少見的狀況。

也因為美國企業不是變成龐然大物不然就是老化,進而促使就業機會不斷減少,這點就連台灣也能理解,曾看過相關文章提到美國中小企業有2,700多萬家,佔公司總數的99%,支撐了超過一半以上的就業人口,想像這些中小企業被整併或是倒閉,自然會對就業市場造成極大的衝擊。

4.生產力下滑:同上所說,當企業變成龐然大物時,研發支出會降低,放慢擴張速度,只求穩定,這在許多年老的龍頭公司都有跡象,也是為什麼後來那些龍頭公司會被取代。這也是造成生產力下降的原因。

5.投資縮手:越來越多大企業寧可將手頭現金返還給股東,也不願加強研發或投資新的廠房設備,這原因來自於比起壟斷的環境,在競爭市場的環境下,投資會更積極,壟斷企業多吝於投資,以維持高價位、高利潤。這道理很簡單,反正不投資、不需要進步也不會被淘汰,也沒有競爭對手,那又何必投資呢?

6.地方主義與多樣化:本來每個城市和鄉鎮都會有社區扎根的企業,像是銀行、電視台(台灣讓我想到高雄的港都)、藥房等,他們因為從這個城市起家,營利會回饋家鄉且也懂得這個家鄉需要什麼。但是若是壟斷的大型企業進攻這些城市,這些在地企業就會逐漸消失,慢慢的只剩下這些外來的大企業。

 

如何改革

本書除了提出上述幾個企業一但壟斷一個市場會導致的缺點外,也在最後談到了希望改革的原則;

沒有競爭的資本主義就不是資本主義。

效率極大化並非資本主義不可或缺的作用。

獨佔是競爭的敵人。

競爭是資本主義的關鍵元素,因為它有助於經濟權力與政治權力的普及化。

市場必須維繫競爭程度,並且對新進者敞開大門。

資本主義必須支持機會均等,而非結果均等。

資本主義無法獨立於政府和社會而存在。

提及原則,自然就是該如何解決這個現今市場遭到大型企業壟斷的方法,或許不一定可行,但是作者提出的解方很值得我們深思,這邊就簡單列舉幾個。

大幅實質減少競爭者數量的合併案應加以阻止。

否決合併案的標準應該基於簡單清楚的原則。

過去造成競爭下降的合併案應予撤銷。

反托拉斯領域不能獨獨交給經濟學家掌控。

反獨佔的意義遠大於反托拉斯。

垂直整合必須面對重大屏障。

地方性獨佔企業應被拆解。

產業不應豁免於反托拉斯法的監督。

反托拉斯機構應該有更大的透明度。

制定新的法律,懲罰高度集中化產業裡的企業所做的掠奪式訂價。

 

最後,儘管本文一開始說得如此無力,我還是建議可以找時間閱讀這本《競爭之死》。

並不是因為無力改變,我們就不去了解這些企業背地裡所做的一切,只有當我們深入去挖掘這些大企業對我們世界所造成的負面影響,我們才能有所改變,就算只憑我們這些小人物的一己之力,對創造未來我們想要的世界也是很有幫助的。

悲傷的是,我一方面不希望這些科技巨頭將整個市場獨佔,造成富者越富、貧者越貧、階級不再流動的悲劇,另一方面又因為自己是投資者的關係,有著和巴菲特或是其他投資者一樣的想法,希望投資的企業可以越來越強、甚至獨佔市場。

不同的角度看待這本書想法就會不同,站在投資方,你會認同這些大企業具有壟斷性是正確的,因為有強大的護城河與訂價權,促使股價會往上飆漲。但若是站在勞工階層,就會對這一切感到絕望,就算你嘗試創業成為資方,也可能因為商業模式倍受科技巨頭打壓,而難逃過翻身的命運。

購書連結:競爭之死

想更了解我,歡迎來我的粉絲專頁點個讚以及我的Instagram追蹤我的最新動態 

如果你喜歡我的文章,願意支持我繼續分享好書,歡迎到書封底下我的Like幫我拍手(最多可以拍5),你的支持是我繼續努力的最大動力 

undefined

arrow
arrow
    文章標籤
    競爭之死
    全站熱搜

    悅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